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第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