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第十四条第四章 惩戒措施第十四条对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不向社会公布的当事人,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