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第十一条

第三章 信息公布

第十一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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