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第十条第三章 信息公布第十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变化后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