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受法律保护。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