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特定非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