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

第二十二条

在采取限制转移措施期间,相关资金、资产发生变动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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