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第二十条被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组织和个人认为金融机构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