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

第二十条

被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组织和个人认为金融机构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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