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六条

第六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区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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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