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一)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同种违法行为的;
(三)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
(四)故意转移、隐匿、毁坏或伪造证据,或者对举报投诉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胁迫、诱骗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