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十八条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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