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十四条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