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十九条

第十章 录取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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