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复试

第四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招生单位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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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