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