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初试

第三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鼓励招生单位积极选择使用上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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