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三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有关教育司(局)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及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监督管理其考试招生工作;配合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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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