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六章 投诉处理

第二十条

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依照《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交公路发〔1998〕349号)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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