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六章 投诉处理第十六条根据投诉事实的性质,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决定可采取调解或行政处罚两种处理方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