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六章 投诉处理

第十六条

根据投诉事实的性质,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决定可采取调解或行政处罚两种处理方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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