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章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第十条投诉人有权了解投诉的处理情况;有权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有权放弃或变更投诉请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