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十三条
已获命名的科普基地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科普能力,服务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中国航海日及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持续有效的主题性及常规科普活动。积极开发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对外传播。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已获命名的科普基地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科普能力,服务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中国航海日及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持续有效的主题性及常规科普活动。积极开发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对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