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九条

电子文件的归档格式应当符合格式开放、不绑定软硬件、文件自包含、可转换等长期保存要求。不符合长期保存要求的,应当转换为符合要求的归档格式或将专用软件一并归档。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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