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配置满足档案数字资源管理需要的网络设施、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等。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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