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五条

需要进行验收(审查或绩效评价)的建设、科研、产品(业务)等项目,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档案验收(审查或绩效评价)。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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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