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不同门类、形式的档案分类方法应当协调呼应,便于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分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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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