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设施设备第二十四条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企业,应当配备满足安防、消防、温湿度调控和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的设施设备。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