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设施设备
第二十二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档案库房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可以配置恒温恒湿、通风换气、空气净化等设备。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施设备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档案库房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可以配置恒温恒湿、通风换气、空气净化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