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装具,可以参照《档案装具》(DA/T 6)、《直列式档案密集架》(DA/T 7)、《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 65)等。 档案库房配备的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施设备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装具,可以参照《档案装具》(DA/T 6)、《直列式档案密集架》(DA/T 7)、《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 65)等。 档案库房配备的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