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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