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