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