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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