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

立案查处和执法检查的典型、严重统计违法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曝光。 对具有严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形的,应当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和惩戒。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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