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

立案查处的案件,一般案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重大案件应当按规定组成执法检查组。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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