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队接受所属统计机构委托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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