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全过程登记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规范使用债券资金,提高使用绩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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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