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三章 评级程序第九条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