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三十六条

持照人所在单位每年应当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出是否掌握工作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人员技术档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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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