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执照管理第三十六条持照人所在单位每年应当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出是否掌握工作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人员技术档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