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历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与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相关的下列技能: (一)掌握一般单套设备的安装,具有调试能力。对大型系统,可协助配合安装调试; (二)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如更改频率、改变工作方式、校正工作参数、更改参数设置; (三)能熟练地运用仪器仪表测量工作参数; (四)能熟练地判断设备的工作状态; (五)能熟练地判断设备常见故障并予排除; (六)熟悉设备日常维护、月维护、季维护、年维护的内容和程序,并能正常实施; (七)熟悉设备维修程序; (八)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