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九条

第二章 电力市场成员

第九条

电力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作为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制,对电力市场成员实施自律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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