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七条第八章 市场风险防控和监管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市场正常运行,不得实施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区域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