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市场风险防控和监管

第三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维护电力市场正常运作和电力系统安全的需要,制定电力市场暂停、中止、恢复等干预规则,规定电力市场干预措施实施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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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