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 第三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对电力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