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电能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量交易结算、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容量交易结算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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