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预包装食品标签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食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包括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可以仅标注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但是应当执行生产时对应标准的有效版本。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不标注产品标准代号。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预包装食品标签一般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食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包括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可以仅标注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但是应当执行生产时对应标准的有效版本。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不标注产品标准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