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码头等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开展岸线使用审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