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发布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情况的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