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港口岸线使用申请审查、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港口规划; (二)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岸线使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岸线使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五)岸线使用方案是否满足航道、通航安全的相关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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