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七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资委备案。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