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六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六条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推进相关数据信息的报送、归集、共享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和责任追究工作信息报送系统、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查询系统等,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发现问题线索、专项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运用力度。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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