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五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五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规定,逐步向社会公开违规经营投资核查处理情况和有关整改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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